我所蔡昶昶、韓磊律師獲當事人贈送錦旗
發布時間:2017.01.09
2016年12月16日,為感謝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蔡昶昶、韓磊律師成功解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當事人徐諾女士特地登門送上“捍衛正義、維護公平;優質服務、為民解憂”的錦旗。
據了解,委托人徐諾女士與另一訴訟當事人2014年11月1日與原告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兩當事人共同承租位于南京市秦淮區貢院街188號的訴爭房屋,后于2015年8月26日,雙方共同簽訂《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約定:“因兩被告資金問題,不能按合同支付租金,于2015年5月將承租的訴爭房屋退還給原告,兩被告自愿放棄房屋內所有建筑設施;雙方同意解除合同,訴爭房屋內所有資產設施與兩被告無關,在兩被告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債務問題由其自行承擔。”由于該份協議并未提到欠付的租金數額及付款期限,原告遂提起要求委托人徐諾女士與另一委托人支付拖欠房屋租金的給付之訴。
在委托人徐諾女士與另一訴訟當事人共同委托本所蔡昶昶、韓磊律師蔡昶昶、韓磊律師作為代理人后,蔡昶昶、韓磊律師詳細向當事人了解案情,經過分析認為:《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是原被告雙方最終真實意思的表達,兩被告自愿放棄房屋的裝修和設施以此與原告協商一致,原告不再要求兩被告支付租金。該觀點最終得到法官的認可,判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在收到錦旗后,蔡昶昶、韓磊律師表示:“只要接受委托就應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堅持“以客戶為導向”,始終以客戶的需求為關注焦點,旨在為客戶提供最為滿意的法律服務。
